会员登录 - 用户注册 - 设为首页 - 加入收藏 - 网站地图 《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(二)》全面修订!

《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(二)》全面修订

时间:2025-07-09 13:09:29 来源:上谄下渎网 作者:知识 阅读:257次

2022年4月29日,最高准最高人民检察院、人民公安部发布全面修订后的检察机关件立《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安部案追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(二)》(以下简称《立案追诉标准(二)》)。《立案追诉标准(二)》对包括11种证券犯罪在内的关于公安管辖规定78种经济犯罪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作了全面修改和补充,其中,事案诉标根据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、全面新证券法和相关司法解释,修订完善了欺诈发行证券案,最高准违规披露、人民不披露重要信息案,检察机关件立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等的安部案追立案追诉情形,特别是关于公安管辖规定结合财务造假类案件特点,增加了虚增、事案诉标虚减资产、全面利润的规定,织密追责法网;加大投资者保护力度,在擅自发行股票、公司、企业债券案,操纵证券、期货市场案,编造并传播证券、期货交易虚假信息案等的立案追诉标准中,增加造成投资者损失、诱导投资者交易等违法情节;此外,结合资本市场发展实际,适当提高个别立案数额指标并坚决严格执行,更好体现“从严”的精神和要求。

完善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法律责任制度体系、修改有关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,是中办、国办《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》所明确的一项重要任务。此次《立案追诉标准(二)》全面修改,充分反映了近年来资本市场发展出现的新情况、新变化,有力夯实了证券犯罪惩治的法制基础,对于依法严厉查处证券违法犯罪案件、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,具有重要意义。

下一步,证监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按照《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》精神,秉持“零容忍”态度,有序做好《立案追诉标准(二)》的落实和衔接配套,进一步完善处罚裁量、刑事移送等制度机制安排,坚持全覆盖执法、全链条追责,协同各级司法机关共同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、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,努力建设一个规范、透明、开放、有活力、有韧性的资本市场。

(责任编辑:百科)

相关内容
  • 上交所总经理蔡建春:持续推进关键制度创新,优化发行定价机制
  • 从高层沟通到医疗援助、联合巡逻,中国军事外交密集展开
  • 罕见“大肉”!有望“五中一”
  • 将Teams与Office捆绑 欧盟可能对微软发起反垄断调查
  • 豫园股份联合体拿下上海黄金地块:大豫园总建面将超100万平米
  • 搁置技术路线之争 车企应构筑产品壁垒
  • 利好来袭!央行宣布全面降准,释放长期资金5000亿!如何影响股市债市楼市?
  • 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:中国一次性向联合国缴纳2022至2023财年维和摊款
推荐内容
  • 南下资金大举涌入 港股基金最高涨45%
  • 如何催生出高碳价?欧盟成功招数可借鉴
  • 警报拉响!量子通信龙头*ST凯乐面临退市风险,税务局发来通知书
  • 乌鲁木齐市“11·24”火灾四问
  • 新西兰加息75基点,创史上最大加息幅度!预计经济明年陷入衰退
  • 公募REITs上市数量明年或达60只 券商比拼提供全链条金融服务